证券投资具有一定风险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》、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参与信托计划的人士应为风险识别、评估、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。请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“合格投资者”,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。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,并不构成销售要约,或买入任何证券、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。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,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。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,信托产品净值可能会有较大的波动,并可能在短时间内大幅下跌,造成投资者损失部门或全部投资金额,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。如有怀疑,请咨询按中国内地法规注册的专业分析师的意见,谨慎投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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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:"私募基金管理人、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,不得通过报刊、电台、电视、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、报告会、分析会和布告、传单、手机短信、微信、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,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。"
永望资产谨遵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之规定,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。
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关于"合规投资者"标准之规定,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,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。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,并注册成为永望资产特定的合规投资者,方可获得永望资产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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